A类题库LK0144

我国分配给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专用的频段有:

A
答案
法规、台站设置与频率使用
题型
A
7MHz、14MHz、21MHz、28MHz、47GHz 频段
B
7MHz、14MHz、21MHz、28MHz、144MHz 频段
C
3.5MHz、14MHz、21MHz、28MHz、10GHz 频段
D
7MHz、14MHz、28MHz、144MHz、430MHz 频段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中关于业余频段的分配属性。“专用”意味着该频段仅分配给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作为唯一的主要业务,不与其他任何无线电业务共享。 在正确选项A中,7MHz、14MHz、21MHz、28MHz这几个短波频段,以及极高频的47GHz(47.0-47.2GHz)频段,在我国均明确作为专用频段分配给业余和卫星业余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干扰选项中混入了许多非专用的“共享”频段。例如选项C中的3.5MHz和选项D中的430MHz,在我国均需要与固定、移动或无线电定位等其他业务共享使用,因此绝对不能称为业余专用频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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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频率划分表中,当一个频段划分给业余业务或卫星业余业务和多个其他业务,并且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作为次要业务时,业余无线电台遵循的规则是:
下一题 · LK0145
我国分配给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与其他业务共用、并且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作为主要业务之一的 30MHz 以下频段有: